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书面的通知,应当在有关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最少七(7)日前给公司。前述的书面通知的提交时段将由不早于发出审议有关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书的后一日开始,至不迟于该股东大会日期七(7)日前结束。该提交时段最短期限为七(7)日。
详情点击: 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H)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书面的通知,应当在有关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最少七(7)日前给公司。前述的书面通知的提交时段将由不早于发出审议有关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书的后一日开始,至不迟于该股东大会日期七(7)日前结束。该提交时段最短期限为七(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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