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谨此提述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分别于上交所及联交所刋发的本公司公告,有关本公司发行每张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总发行额为人民币17亿元)、年息8.2%、期限为5年并于上交所上市之08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08公司债券按票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董事会谨此公布各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所需程序于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申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08公司债券按票面值回售给本公司的决定。
本公司亦将就有关申报及回售的提醒通知及进一步资料分别于上交所网页及于联交所网页按第13.09(2)条之海外监管公布形式作出公告。
详情点击: 申报回售08公司债券(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