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就超额配股权获部份行使,要求本公司发行及配发27,666,000股额外H股所作出的公布后,董事再作宣布,汇丰投资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已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代表配售包销商行使其余的超额配股权,要求本公司发行64,554,000股额外H股(「额外H股」),占本公司因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而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3.46%,每股额外H股作价2.40港元。全部额外H股均用作补足配售中的超额分配。
上一篇: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H)
继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就超额配股权获部份行使,要求本公司发行及配发27,666,000股额外H股所作出的公布后,董事再作宣布,汇丰投资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已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代表配售包销商行使其余的超额配股权,要求本公司发行64,554,000股额外H股(「额外H股」),占本公司因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而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3.46%,每股额外H股作价2.40港元。全部额外H股均用作补足配售中的超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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