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杏彩体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谨此澄清有关已获本公司股东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召开的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建议发行A股(「A股发行」)的现时情况。本声明乃应联交所的要求作出。本公司董事谨此公布,曾分别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及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刊登的本公司公布中披露有关本公司的A股发行的有效期,已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届满。根据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刊发的通函所披露的原来计划,本公司拟将A股发行所得款项拨作发展及兴建北苑居住区第二期(「绿色家园第二期」)的资金。然而,由于北京奥运村核心地区的整个发展项目(「奥运核心项目」)仍未落实,故此本公司决定使用其原拟拨作奥运核心项目用途的现金储备,作为发展及兴建绿色家园第二期的资金。如本公司拟日后发行A股,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知会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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