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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与杏彩体育机电发展中心机械厂(「杏彩体育机电」)订立协议(「协议」),由北 辰机电向本公司提供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绿色家园若干地下停车场自动泊车设备及机械控制系统之设计、制造及安装服务。
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惟于本公布刊发前无法联络之杨振鑫博士及董安生先生除外)认为协议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对本公司及各股东公平合理。
根据上市规则,该协议属于本公司之关连交易。本公司根据协议须向杏彩体育机电支付之总费用少于本公司最近一期年报所公布之综合有形资产净值3%。协议之详情将载于本公司下一份年报及账目。
详情点击:关联交易公告(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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