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作出承诺事项的公告(A)_公告通函_投资者关系_北辰实业

???????

北辰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作出承诺事项的公告(A)

时间:2018-11-05 来源:北辰实业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11月5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北辰实业”)控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辰集团”)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B23、B24、B25、B2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该项目”)。由于该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不参与该项目的竞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北辰集团在履行2003年8月8日与本公司签订的《关于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行为的协议》的基础上,于2018年11月5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任何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详情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