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本次公司债券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发行并上市完毕时届满普通决议案。《关于发行2007年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委任的董事)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全部事宜的议案。
上一篇:建议发行公司债券公告(H)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本次公司债券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发行并上市完毕时届满普通决议案。《关于发行2007年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委任的董事)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全部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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